问题 | 14岁故意伤害罪轻伤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年龄未满十四岁且在斗殴中造成他人轻度损伤的,此种行为并不被视为犯罪行径,故无需承担刑事责任,然而,作为其法定监护人必须对此类事件进行负责,需要负担民事补偿费用。
值得注意的是,若涉案未成年人年满十四岁而未满十六岁,经过司法部鉴定,其施加于死者或受害者所受之创伤程度属于重度甚至致命伤,那么此类行为仍然要追究其为犯罪行为,即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并可能面临相应刑罚。 同样的,如果这些青少年在犯下故意杀人、故意对他人进行致命性伤害致死、进行淫秽行为、实施抢劫、贩卖毒品、纵火、爆炸、投掷易燃物品等恶性罪行过程中所表现的行为明显能看出其已经成熟并有能力承担刑事责任时,也应受到法律的惩罚及其监护人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 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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