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满16岁故意杀死了会判几年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已年满12岁但未满14岁的未成年人,若在触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罪行,导致他人死亡或因使用极其残忍的手法致人重伤并留下严重残疾后,情节极为恶劣且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情况下,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此外,对于已满14岁却尚未满16岁的犯罪嫌疑人,倘若他们犯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导致他人重伤或死亡、实施强奸、进行抢劫、非法贩卖毒品、纵火、制造爆炸物、投放危险物品等行为时,也应负起相应的刑事责任。 关于故意杀人罪而言,法律所规定的处罚范围包括了死刑、无期徒刑以及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而若是情节相对较轻的情况,则应处以三至十年间的有期徒刑惩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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