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杀人有追效期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中国刑法典的明确规定,涉及人身伤亡的罪案被视为极其严重的刑事犯罪行为,此类刑事犯罪皆承受追诉时效的制约,其中杀人案件所享受的最长追诉时效为二十年。
然而,若在已有刑事案件立为备案或本应执行相关程序的情况出现期限中断的状况,那么这二十年的时效限制将不再适用。 另外,如果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已处于立案调查阶段,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了相关案件之后,一方当事人有逃避侦查或审判之举,那么他们将无需受制于追诉期限的约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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