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拘禁罪不起诉后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诉讼 |
解答 |
一、非法拘禁罪不起诉后怎么办 非法拘禁罪案件撤销起诉后应如何应对 检察机关在做出不起诉决定之后,通常采取以下处理步骤:立即对被不起诉人予以释放、解除其人身自由上的限制以及相关物品的扣押,同时将案件材料移送至其他相关主管部门。当检察机关经审慎评估和全面审查后认定符合不起诉条件时,应严格遵循上述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处理,具体执行应当结合实际案情而定。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二、非法拘禁罪如何量刑 首先,关于非法拘禁罪的量刑标准,可概括如下: 第一,凡触犯该罪名者,应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 若存在殴打或侮辱受害者情节严重的,则需加重惩罚。 第二,若犯罪过程中致使受害者受重伤,将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上至十年以下。 第三,若导致受害者死亡,即视为严重犯罪,将被判刑十年以上。 第四,若采用暴力手段导致目标人士伤残或者死亡者,依照刑法相关条款,即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据此进行判决。 最后,对于国家公职人员因职务之便而实施该项犯罪的,按照上述标准进行刑罚加重。 其次,非法拘禁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含以下几点: 1、本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指向的是他人(自然人)享有的人身自由权。 2、客观方面来说,该罪名的实行方式主要是非法剥夺他人身体自由的行为。 3、就犯罪主体而言,既包括国家公职人员也涵盖普通公民。 4、在主观要素方面,本罪本质上是一种故意危害社会公共秩序的犯罪行为,其故意的目的在于剥夺他人的人身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第二百三十二条 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三、非法拘禁罪管辖单位有哪些 关于非法拘禁罪这一类刑事事例,其主要的管辖权通常是由犯罪行为实际发生地或者犯罪结果最终产生地的公安机关来行使。但若犯罪嫌疑人身处的公安机关更适合对此案进行调查处理的话,那么该犯罪嫌疑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也有权对此案进行管辖。而对于那些情节严重、复杂的事例,上级公安机关可能会根据实际需要,对事例的管辖权进行指定。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除了公安机关外,检察院在审查起诉环节以及法院在审判阶段,也都对相关事例拥有各自的管辖权。检察院的职责在于对犯罪行为进行全面审查,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而法院则负责对事例进行公开审理,并依法做出裁决。总的来说,在确定事例的管辖权时,我们必须综合考虑到事例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检察机关撤销非法拘禁罪起诉后,应释放被不起诉人,解除其人身及物品限制,并将案件材料移送相关主管部门。经审慎评估与审查,确认符合不起诉条件时,应依规处理。具体执行需结合案情,确保程序公正合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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