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挨打了派出所不处理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不符合立案标准,公安机关是不能对其进行处置的;
然而,当受害者提出索赔请求时,他们可向所属地区的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加害方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受害者不仅有权力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其遭受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而且还应当主张针对故意殴打和暴力伤害的违法行为,若未造成明显的轻伤或经过法医鉴定后仍不足以认定为轻伤的情况将被视为普通治安事件进行处罚,但凡经过鉴定达到轻伤及以上等级的,都将依法追究加害方的刑事责任,这种行为涉及到的罪名便是备受关注的故意伤害罪。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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