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劫罪和抢夺罪的区别,法律上如何认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抢夺罪,是指抢夺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多次抢夺的行为,侵犯的客体是他人财产权,入罪门槛是数额较大。
抢劫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其他强制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侵犯的客体是他人财产权和生命健康权,社会危害性更大。 因此,抢夺罪的法定最高刑是无期徒刑,抢劫罪的法定最高刑是死刑。 但抢夺罪与抢劫罪并非对立关系,而是交叉关系。 当抢夺行为具有危害他人生命健康的紧迫危险时,就具有了抢劫罪的基本特征,从而转化为抢劫罪,或者由法律拟制为抢劫罪,包括三类情形: 一、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进行抢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1、夺取他人财物时因被害人不放手而强行夺取。 2、驾驶车辆逼挤、撞击或强行逼倒他人夺取财物。 3、明知会致人伤亡仍然强行夺取并放任造成财物持有人轻伤以上后果。 二、携带凶器抢夺的,包括: 1、携带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包括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进行抢夺。 2、为实施犯罪而携带其他器械进行抢夺。 三、犯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毁灭证据而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 以上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谢谢!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1、构成抢夺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抢夺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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