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裁决工伤待遇有争议怎么办 |
分类 | 诉讼仲裁-仲裁 |
解答 |
一、劳动仲裁裁决工伤待遇有争议怎么办? 可以向法院起诉,《劳动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劳动仲裁受理范围有哪些?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三、民事案件的审理时间 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通常为三到六个月内。《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关于工伤事故各方面的证据材料都已经准备齐全了的情况下,工伤保险机构绝对不会推脱要承担的理赔责任,所以,很多时候还是用人单位拒绝承担赔偿责任。不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有权利对劳动仲裁裁决结果出争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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