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追诉时效期限的具体规定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死刑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追诉时限的相关规定如下所述:
第一项内容: 若法定最重的刑事处罚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则超过五年法院将不再进行法律追究; 第二项内容: 当法定最重刑罚为五年至十年之间的有期徒刑时,法院的追诉有效期则为十年时间; 第三项内容: 若法定最重刑罚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那么法院的追诉有效期则需要在原有的十年基础上延长至十五年; 第四项内容: 在法定最重刑罚为无期徒刑或死刑的情况下,法院的追诉有效期需延长至二十年。 此外,若在二十年后仍然有必要对其进行追诉,则需要依照程序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请核准。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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