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死刑是什么死刑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死刑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死刑在我国被称之为“极刑”或“当场执行”,其另一种更为通俗易懂且广为人们认知的称呼则为“生命刑”。
它作为全球最为久远的刑罚之一,是指在司法系统依据法律所赋予的权限下,有专门的行刑人员采取某种特定形式终止某位罪犯的生命。 然而,死刑并非随意施加,而是具有严格的适用条件限制。 首先,死刑仅适用于那些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换言之,他们所犯下的罪行对社会国家以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构成了重大威胁,并且情节十分恶劣,无法弥补。 其次,对于已经审判完毕并判定为死刑的案件,还需经过复核程序进行最终的核实批准。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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