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敲诈未遂的立案标准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如下: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2000元~5000元为起点;“数额巨大”,以3,0000元至10,0000元为起点;“数额特别巨大”,以30,0000元至50,0000元为起点。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本解释第一条的50%确定: 1.曾因敲诈勒索受过刑事处罚的; 2.一年内曾因敲诈勒索受过行政处罚的; 3.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敲诈勒索的; 4.以将要实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相威胁敲诈勒索的; 5.以黑恶势力名义敲诈勒索的; 6.利用或者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人、新闻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诈勒索的; 7.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