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移送法院多久会判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死刑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案子被送到了法院后,依照法律规程,人民法院应于接收到该案件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判决,最晚不超过三个月。
然而,若此类案件可能会出现死刑或牵涉到附属民事诉讼,或者在存在特定法律情况下,经过上级人民法院的核准,其判决期限可延长为三个月。 此外,如果存在特殊情况导致延期审理的,必须要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才能获准延长其审理期。 法律规定的可延长至三个月的特殊状况包括: 被告人在跨越多个市、县的区域内连续实施犯罪活动,或者在居所地犯罪后逃窜到其他市、县并继续进行犯罪的重大而复杂的案件; 在交通极为不便的偏远地区所发生的严重而复杂的案件; 犯罪涉及面广阔且证据搜集艰难的重大和复杂案件; 巨大规模的犯罪组织团伙案件等。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第二百零二条 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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