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死刑犯办丧事吗
分类 刑事辩护-死刑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待到对犯罪分子依法处以死刑之后,主管此项执行工作的人民法定应遵循特定程序进行相关事务处理:
首先,应对被判死刑者之遗书及临终话语记录进行详实审查,如涉及财产继承、债务清偿以及家事嘱托等重要事宜,应即时交予家属妥为保管,并复印留档备查;但若出现与案件线索等有关联的情况,则应抄送相关部门查询;
其次,需向罪犯家属发出通知书,告知其在规定期限内前往领取罪犯尸体,如具备火化条件,亦须通知家属领取骨灰盒。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题目的解释第三百四十八条:执行死刑后,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办理以下事项:(一)对于死刑罪犯的遗书、遗言笔录,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涉及财产继续、债务清偿、家事嘱托等内容的,将遗书、遗言笔录交给家属,同时复制存卷备查;涉及案件线索等题目的,应当抄送有关机关;(二)通知罪犯家属在限期内领取罪犯尸体;有火化条件的,通知领取骨灰。过期不领取的,由人民法院通知有关单位处理。对于死刑罪犯的尸体或者骨灰的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卷;(三)对外国籍罪犯执行死刑后,通知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程序和时限,依照有关规定办理。对于执行死刑的罪犯在执行死刑后,无人收殓活家属拒尽收殓,按照相关条款处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卫生部民政部关于利用死刑罪犯尸体或尸体器官的暂行规定》,以下几种死刑罪犯尸体或尸体器官可供利用:
1.无人收殓或家属拒尽收殓的;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4 0:3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