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立案裁定下达之后,案件得以结案所需耗时长短取决于多重因素,包括案情的严重性与复杂度等等。
就一般而言,对于日常生活中的几分闲暇时光中层出不穷的民事案件,审判过程原则上应在立案之日起的有限时期内予以审结,适用简易程序的在三个月之内;
若转用普遍适用的普通程序,一般情况下则需在立案之日起的六个月之内完成这个艰难的抉择。
然而,若情势例外,确实无法按期结束审判,那么经过法院院长的特许,结案日期可以适当延长,最多可延长六个月。
至于刑事案件部分,侦查期间的羁押时间原则上不应超越两个月之久;
然而,对于那些情节复杂且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得以完结的案件,上一级的人民检察院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延长一个月,以确保案件得到公正的审理和裁决。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必须在一个月的期限里做出关键性的决策;
涉及重大或复杂案件的,则可以适当延长十五天。
最后在于法院审理公诉案件环节,应该在接到案件起的至少两个月内宣判结果,最迟也不能超过三个月的期限。
而对于广大的市民们来说,在面对一些行政案件时,审理期限一般划定在立案之日起的六个月之内,如有必要的话,可以适当延长。
当然,具体的期限会因为案件的具体类别而有所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