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立案了可以撤销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公安机关立案之后,在特定条件之下是拥有撤销权限的。
若在立案调查后发现并无犯罪事实存在、犯罪情节极其微弱,无需进行刑事追责或存在其他按照法律规定应当不予进行刑事追责的情况时,便可申请撤销案件。 然而,案件撤销需遵循严谨的审批流程,以保证其公正性和合法性的双重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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