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敲诈勒索未遂立案标准及其证据材料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敲诈勒索未遂类型案件的立案规定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已经实际展开了敲诈勒索行为,然而因为犯罪分子自身无法控制的因素而最终未能实现其目的。 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尽管存在未遂情况,但是若情节严重,仍有可能被视为刑事案件并进行立案调查。 例如,当犯罪分子将数额庞大的财产或国家珍稀文物作为敲诈勒索的目标时,即便未遂,也会被视为刑事案件并予以立案。 在证据材料方面,常见的有受害者陈述、目击证人证言、实物证据(如恐吓信件、短信记录等)、书面证据(如转账记录等)、音像资料(如电话录音、监控录像等)以及犯罪嫌疑人的供词与辩护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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