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众吸收存款罪立案标准是多少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案件的立案标准,根据相关规定,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构成:
首先,若个人存在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行为,且涉及金额达到二十万元人民币以上; 其次,如果是单位实施了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且涉及金额达到了一百万元人民币以上; 再次,如果个人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对象人数超过了三十人,而单位则超过了一百五十人; 最后,如果个人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导致存款人直接经济损失超过了十万元人民币,同样地,如果单位的此类行为导致存款人直接经济损失超过了五十万元人民币,并且还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的后果。
法律依据: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二十三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一百五十人以上的; (三)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集资参与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或者给集资参与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同时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因非法集资受过刑事追究的; (二)二年内因非法集资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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