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设赌场刑事立案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开设赌场罪的刑事案件立案标准,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参与者以营利为明确目的,合谋组织三名以上的人员进行赌博活动,并从中获取抽头渔利金额积累超过人民币五千元以上; 第二,赌资总额累积达到人民币五万元以上; 第三,参赌人数累计达到二十人以上; 第四,组织中国大陆公民十人以上前往境外进行赌博活动,并从中收取回扣或介绍费用。 这些非法开设赌场的行为不仅严重破坏了国家的社会管理秩序,还对社会正常风气产生恶劣影响。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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