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设赌场罪立案标准金额多少钱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开设赌场罪的刑事立案过程中,金额并非是唯一的衡量标准。
通常情况下,如果行为人为追求经济利益而纠集众人进行赌博活动,或者将赌博作为其主要职业,那么就已经触犯了相关法律法规,构成了犯罪。 然而,如果行为人在开设赌场的过程中,存在组织三名及以上人员参与赌博、抽头渔利累计达到了五千元人民币以上、赌资总额累计超过了五万元人民币以上以及参赌人数累计超过了二十人以上等任何一种或多种情形时,同样会被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四十四条
[开设赌场案(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开设赌场的,应予立案追诉。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本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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