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放贷罪立案标准最新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非法放贷罪的立案标准方面,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关键要素:
倘若存在以超过法律允许的36%的实际年利率进行非法放贷的行为,并且满足下列四项其中之一的情况,便应当被视为需要立案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首先,个人非法放贷的总金额累计达到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其次,单位非法放贷的总金额累计达到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 再次,个人因违法放贷所获得的违法所得累计达到人民币80万元以上,最后,单位因违法放贷所获得的违法所得累计达到人民币400万元以上。 而在人数方面,个人非法放贷的对象累计达到了50人以上,或者单位非法放贷的对象累计达到了150人以上。 更为严重的是,在非法放贷过程中,造成了借款人或其近亲属自杀、死亡或者精神失常这三种任何一种结果的也将构成犯罪并予以刑事追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
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越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前款规定中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是指2年内向不特定多人(包括单位和个人)以借款或其他名义出借资金10次以上。贷款到期后延长还款期限的,发放贷款次数按照1次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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