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诉讼法追诉时效过了就无罪了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说,若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追诉时效已过,则将不再进行追诉,这通常意味着涉案人员将无法被判定为有罪并接受相应的惩罚。
然而,这其中仍存在着一些特殊情况。 例如,当案件已经被立案调查或人民法院已经正式受理之后,犯罪嫌疑人若试图逃避侦查或审判,那么其将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此外,若被害人在追诉期限之内向相关部门提出控告,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立案却未予立案的话,同样也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