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贵州省对于寻衅滋事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寻衅滋事罪的立案准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首先,行为人未经允许便肆意挑衅他人并进行殴打,并且这种殴打行为情节恶劣者; 其次,行为人强行索取或任意破坏或占领他人财产,且金额达到两千元人民币以上,若行为人连续3次以上实施此番行径,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 第三,行为人对他人进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等行为,且情节恶劣者; 最后,行为人在公共场合故意制造混乱,导致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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