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自诉案侵占罪的数额多少可以立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侵占罪系自诉案件之一,其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擅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不慎遗失的物品或被人掩埋物非法据为已有,数额达到特定标准并拒绝向受害人返还者。
依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司法实践案件可以得知,侵占罪的立案金额通常设定在人民币10,000元以上。 然而需注明的是,鉴于各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存在差异性,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部分地方可能会对该立案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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