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诈骗罪公安局不予立案怎么办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公安机关对于某项诈骗案件不予立案处理,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途径:首要步骤是请求公安机构开具出不予立案通知书,以明确不予立案的具体原委。
随后,您也可有权利向做出该不立案决策的公安机关提出复议呈请。 假使您对该复议结果仍然存在不满之处,那么便可以再向上一级公安部门进行复核申述。 除此之外,您在权益受侵害时还能向当地检察院进行申诉,检察院将会依法依规要求公安机关说明其不予立案的缘由与依据。 当检察院经审查和判断之后发现公安机关所提供的不立案理由不足以为因,将必然会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安机关进行立案处理; 此时,公安机关在收到通知后就必须按照规定对相关诈骗案件进行立案侦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立案监督】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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