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不还法院移交公安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经由人民法院在立案审理过程中发现该民间借贷行为疑似涉及非法集资等犯罪活动,则应依法裁定驳回起诉,同时将相关线索及证据材料移送至公安机关或检察院进行进一步调查核实。
若公安机关或检察院对此类案件不予立案,或者在立案侦查后予以撤案,亦或是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抑或是人民法院已生效的判决书判定该行为并不构成非法集资等犯罪,则当事人可重新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对此予以受理。 若涉及到的借款未偿还案件已被人民法院移交至公安机关,那么后续的处理流程将依据公安机关或检察院的处理结果而定。 若公安机关或检察院决定对该案件立案侦查,则案件将正式进入刑事诉讼程序。 若公安机关或检察院不予立案,或者立案侦查后予以撤案,亦或是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抑或是人民法院已生效的判决书判定该行为并不构成非法集资等犯罪,则当事人可重新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对此予以受理。 法院将案件移交给公安机关或检察院后,具体的处理结果将取决于公安机关或检察院的立案侦查情况。 若最终案件被判定为不构成犯罪,当事人可重新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
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公安或者检察机关不予立案,或者立案侦查后撤销案件,或者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经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不构成非法集资等犯罪,当事人又以同一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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