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敲诈勒索罪湖北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此第二百七十四条的具体规定,敲诈勒索罪的正式启动立案程序的标准普遍与犯罪涉及的金额紧密相连。
在湖北省这片土地上,具体的立案标准或许会因应当地经济发展状况以及司法实践的实际情况而进行相应的调整,然而,一般的参考标准如下所示:1.数额较大:这通常是指敲诈勒索的金额达到了一个特定的数值,例如在湖北省,这个数值可能被设定为超过三万元人民币。 2.多次敲诈勒索:尽管每一次敲诈勒索的金额可能并不大,但是如果这种行为发生了多次,那么同样也构成犯罪。 当犯罪涉及的金额达到了上述的标准,或者存在其他严重的情节,比如导致了严重的后果、多次进行敲诈勒索等等,公安部门就有权启动立案调查。 关于具体的立案标准和量刑标准,我们需要参照湖北省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来进行理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