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帮信罪被两省同时立案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款的明确规定,所谓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乃是指行为人为他人从事网络犯罪活动提供技术支持或协助,且情节严重的恶劣行为。
若一种行为受到两个省份的公安机关同时立案调查,此举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并不存在违法情况。 各省市的公安部门均有权利根据犯罪事实及法律条款对此类犯罪行为展开立案调查。 在此过程中,我们需关注如下四点因素:首先,行为人是否清楚地知晓他人正运用信息网络进行犯罪活动; 其次,行为人是否确实为他人提供了技术支持或援助; 再次,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是否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 最后,行为人是否涉及到其他相关罪名。 若是行为人的行为满足上述条款的所有条件,且已达到情节严重程度,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的严厉惩罚。 倘若行为人还涉及其他犯罪行为,则应依照处罚较为严重的那项定罪量刑。 因此,即使某一行为受到两个省份的公安机关同步立案审查,这仍完全符合当前法律制度。 各省市的公安部门皆拥有按照各自权限范围和犯罪事实来开展立案调查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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