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刑事立案监督的范围具体包括哪些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刑事立案监督的范围,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其中之一便是不报不立的案件类型。
这种情况通常表现为,刑事立案主体在已经获取到犯罪事实的信息和证据的情况下,应当进行立案处理,然而由于缺乏控告、举报等关键性法律文件的支持,导致无法正式启动立案程序。
其次,另一种典型情况称为不破不立的案件。
在这种情况中,刑事立案主体对于情节较为复杂且短时间内难以侦破的案件,若不首先采取立案手段便直接展开调查工作,待案件成功破解之后再补充相关立案手续。
此外,还有一类应当立却未立的案件设定。
这部分案件的特征在于,刑事立案主体明知符合法定立案条件,但出于某种原因故意不予立案,甚至采用罚金代刑、劳动改造等方式来替代正式立案程序。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
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1 5:1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