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抗税罪的立案标准具体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涉嫌犯有抵制税收罪行为进行司法立案调查的具体标准如下:
第一类情况下,被告人的行径已经致使税务部门的工作人员遭受身体上的轻伤或者更严重伤害; 第二类情况中,被告人采用威胁手段,意图给税务工作人员及其亲属朋友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以及财产权益带来严重损害,以此作为抗拒缴纳应缴税费的要挟策略; 第三类情况下,被告人纠集众多同伙,共同采取抵抗行动来抵制缴纳应当交纳的税费; 最后一种情况是,被告人通过其他暴力手段或者具有显著威胁性的言语和举动来拒绝交纳应当缴纳的税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八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税务工作人员轻微伤以上的; (二)以给税务工作人员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财产等造成损害为威胁,抗拒缴纳税款的; (三)聚众抗拒缴纳税款的; (四)以其他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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