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帮信罪获利的量刑标准如何确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帮信罪”所涉及到的获利数额的起点问题,主要取决于是否达到了关于支付结算金额高达20万元以及违法所得达1万元的立案标准。对于帮信罪的量刑标准,具体规定如下:
首先,如果涉及到支付结算金额达到或超过了20万元的情况; 其次,如果是通过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的资金金额达到了5万元及以上的情况; 再次,如果涉及到的违法所得金额达到了1万元及以上的情况; 此外,如果是为三个及以上的对象提供了相关帮助的情况;或者在过去两年内曾经因为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而受到过行政处罚,并且在此之后又继续从事此类犯罪活动的情况; 最后,如果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行为导致了严重后果的情况;或者是在收购、出售、出租信用卡、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具有支付结算功能的互联网账号密码、网络支付接口、网上银行数字证书时,数量达到了5张(个)及以上的情况;或者是在收购、出售、出租他人手机卡、流量卡、物联卡时,数量达到了20张及以上的情况;以及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况。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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