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国刑法非法提供精神药品罪怎么立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中国刑法非法提供精神药品罪的立案条件: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的个人或单位,违规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员提供20克以上鸦片、2克以上吗啡、5克以上度冷丁(杜冷丁)等其他精神药品数量较大,或存在其他造成严重后果或情节严重情形的,应予立案追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第十二条
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个人或者单位,违反国家规定,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员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两次以上,数量累计达到前项规定的数量标准百分之八十以上的; (三)因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被行政处罚,又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四)向吸食、注射毒品的未成年人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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