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运输假币罪立案条件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律师解析:
运输假币罪立案条件,主要包括:
1、总面额超过四千元或总币量超过四百张(枚)的; 2、总面额超过二千元或总币量超过二百张(枚),同时两年内因为运输假币受过行政处罚,又运输假币的; 3、其他运输假币,应该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十五条
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总面额在四千元以上或者币量在四百张(枚)以上的; (二)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或者币量在二百张(枚)以上,二年内因出售、购买、运输假币受过行政处罚,又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的; (三)其他出售、购买、运输假币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在出售假币时被抓获的,除现场查获的假币应认定为出售假币的数额外,现场之外在行为人住所或者其他藏匿地查获的假币,也应认定为出售假币的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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