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可以上诉几次生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诉讼 |
解答 |
一、刑事案件可以上诉几次生效 在涉及刑事犯罪的诉讼过程中,被告人以及自诉人如其法定代理人均享有向上级人民法院进行上诉的权利。在上诉过程中,他们可以选择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上级法院表达并拒绝接受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相关判决与裁定。同样地,在得到被告本人许可的情况下,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及家属亦可行使上述权利。在此过程中,任何试图剥夺此类上诉权的行为都是不被允许且违法的。对于此类上诉案件,通常需要经历二审终审程序后方能最终生效。然而,即使二审判决存在错误,当事人仍然保留了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进行申诉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上诉的提起】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在刑事犯罪诉讼中,被告人及自诉人法定代理人可向上级法院上诉,可选书面或口头形式拒绝地方一审判决与裁定。被告辩护律师及家属在被告许可下亦可上诉。剥夺上诉权违法。上诉案件需二审终审,二审有误可申诉。 二、刑事案件可不可以调解 对于需要由被告方主动承担举证责任的案件以及被害人持有确凿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犯罪案件,各方当事人均有权提出申请,请求法院进行公正调解。 然而在此之外,对于被害人已有明确证据证实被告人的侵害其人身及财产权益之行为应依法追责的情况下,若公安部门或人民检察院不对被告人进行刑事责任追究的案件则不适用于调解程序。 《刑法》第二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三、刑事案件可以在律师会见吗 在涉及其人身安全以及合法权益之刑事事件中,自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首次以书面或口头方式传唤进行询问或是实施强制措施之时起,其便享有有权委任辩护人为其权益代表者的权力。辩护人可根据自身权限探视犯罪嫌疑人并与其进行交流沟通。然而,此番会面活动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程序执行。通常而言,律师在会见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时,应持有由律师协会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律师事务所在其执业范围内签发的证明文件以及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机构出具的公函。律师在与入狱之人会晤过程中,可借机详细了解案情发展状况,为其提供专业性的法律咨询服务等;自事件移交警方审查起诉之日起,辩护律师还拥有权利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提供的相关证据进行核对核实。值得一提的是,若事件涉及到国家机密,那么律师在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时,必须事先得到侦查机关的批准许可。 在刑事犯罪诉讼中,被告人及自诉人法定代理人可向上级法院上诉,可选书面或口头形式拒绝地方一审判决与裁定。被告辩护律师及家属在被告许可下亦可上诉。剥夺上诉权违法。上诉案件需二审终审,二审有误可申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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