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林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盗伐林木案。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林区立案起点为一立方米至五立方米,幼树五十株至二百五十株; 二、滥伐林木案。 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林区立案起点为五立方米至二十立方米,幼树二百五十株至一千株; 三、破坏集体生产案。 故意毁坏林木、苗木,直接经济损失二百元以上的应当立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盗伐林木“数量较大”,以二至五立方米或者幼树一百至二百株为起点; 盗伐林木“数量巨大”,以二十至五十立方米或者幼树一千至二千株为起点; 盗伐林木“数量特别巨大”,以一百至二百立方米或者幼树五千至一万株为起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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