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刑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如果行为人侵犯了商业秘密,有以下情形的,可以立案: 1、行为人的行为使得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了50万元以上的直接经济损失; 2、行为人的行为致使权利人破产又或者是造成了权利人遭受了其他严重后果。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
侵犯商业秘密罪 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本条 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本条 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