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刑事立案后是否一定要采取强制措施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公安刑事立案后不是一定要采取强制措施的。
刑事强制措施有多种,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各类强制措施的适用都有法定的条件。 因此,并不是所有的刑事案件都必须采取强制措施的。 例如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有以下几个: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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