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挪用公款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挪用公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千元至1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2、挪用公款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 各省级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既包括挪用者本人使用,也包括给他人使用。 多次挪用公款不还的,挪用公款数额累计计算; 多次挪用公款并以后次挪用的公款归还前次挪用的公款,挪用公款数额以案发时未还的数额认定。 挪用公款给其他个人使用的案件,使用人与挪用人共谋,指使或者参与策划取得挪用款的,对使用人以挪用公款罪的共犯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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