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索贿量刑加重多少年以下不追诉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索贿行径涉及到关于受贿罪名与惩戒程度的严重问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典》,若无期徒刑或死刑被定为该罪之外的最高刑罚,即经由二十年之后若判定其仍属必要追究之范畴,应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请核准。 对于受贿罪的量刑标准,索贿行为将面临更为严厉的惩罚措施。 对于受贿数额稍大或者存在其他较为严重情节的情况,施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可能附加罚金。 而在受贿数额巨大或具有其他更加严重情况的前提下,处罚力度会进一步加大,3至10年有期徒刑,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都是可能的结果。 至于金额特别巨大,并使得国家及民众权益受到特别重大损害的受贿行为,则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样伴随着罚金或没收资产的惩罚。 在一般的情况下,受贿金额在三万元以上但未达到二十万元的标准时,可以视为“数量较大”; 若受贿金额在超过二十万元却尚未达到三百万元的区间内,可视作“数量巨大”; 如果受贿金额高达三百万元甚至更高,那么这便属于“数量极为庞大”的范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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