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贪污罪三年能减刑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律上,贪污罪行被判处徒刑三年是有可能获得减刑机会的,但是这种可能性受到一些前提条件的制约。
倘若当事人在狱中能够做到积极遵守监管规定,充分接受教育与改造,展现出真正的懊悔之情并有明确的悔过表现或做出了立功贡献,那么他们就有资格申请减刑。 具体来说,这包括积极参与劳动改造、认真学习相关知识以及主动协助其他囚犯等行为。 然而,减刑并非易事,它有着严格的程序和诸多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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