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受贿罪中退还的认定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对有关受贿罪中的归还进行判断时,需要综观多个方面包括偿还的时机、当事人的主观意图以及现实所面临的各种境况等诸多要素来做出合理的判定。
具体而言,若涉案人员能够自动地在受贿行为尚未被察觉之前即行清偿,我们通常可以将此行为视作不构成受贿罪的表现。 然而,倘若涉案人员在受贿行为已经被揭露之后,出于恐惧被追责的心理而选择退回赃款,那么他们仍然有可能会被判定为犯下了受贿罪。 在这种情况下,关键在于分析涉案人员退还款项的动机及其所处的时间点,同时也需关注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到最终判决结果的相关情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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