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受贿罪口供的认定有何规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评估受贿罪案件中的口头陈述,必须要综合参考多个重要因素。
通常情况下,倘若犯罪嫌疑人所交代的内容稳健可信,且与其他类型证据有着充分的吻合性,比如实物证据、书面记录或见证者的证词等等,那这份口头陈述便具备着较高的信服力和说服力。 然而,当一份口头陈述出现前后不一或矛盾重重的状况时,尤其是缺少足够的其他证据作为支撑,那它的证明力度将会大幅度降低。 同样地,法律规定警方在获取证人口头陈述过程中,务必保证遵循法律规定,严禁采取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进行获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原则】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