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贪污罪的钱要占为己有才算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贪污罪并非仅仅要求被告人将公共财产、资产等完全占为个人所有方可构成犯罪。
在司法实践中,若行为人能够利用自身职务上所享有的便利条件,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公共财物,无论这些财物是否被暂时性地占有、使用,抑或是行为人意图将这些财物进行处分或者据为己有,均有可能被认定为贪污罪。 举例来说,倘若行为人擅自挪用公款从事非法活动,即使在事后能够及时归还,同样有可能被判定为贪污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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