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贿罪检察院立案的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行贿罪的法律认定标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凡是为获得不当利益,向国家相关机构或工作人员进行行贿,且涉及金额达到人民币三万元及以上的情况,均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明确规定,以涉嫌行贿罪予以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
另外,即便行贿数额尚未达到人民币三万元,但若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仍需按照行贿罪予以严厉打击:(1)向三个以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贿; (2)以违法所得作为行贿资金; (3)通过行贿手段谋求职务升迁或岗位调整; (4)向在食品、药品、安全生产以及环境保护等领域担任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贿,并进行违规操作; (5)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对司法公正造成严重干扰; (6)给社会带来的经济损失超过人民币五十万元,但未满一百万元。
法律依据:
《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一)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二)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三)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四)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 (五)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 (六)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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