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有企业人员能不能构成贪污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公职人员若存在以下行为便可能触犯贪污罪:利用其职务上所获得的便利条件,通过侵占、盗窃、诈骗或采用其他任何不法手段,将公有财产据为己有。
换句话说,假如某个国有企业的财务人员捏造虚假账目从而将公款私自截留的行为,便是贪污罪的一种表现形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