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贪污罪中从事公务指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贪污罪中涉及到的"从事公务"的范畴,一般是指相关人员代表着国家机关、公有制性质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人民团体等主体,承担执行组织、领导、监督以及管理的重要职责。
例如,国家行政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实践中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各项政策,履行行政职能的行为; 或者是在公共性质的国有企业中的负责人,负责行使其管理权,以对企业中的国有资产进行有效的经营与管理等。 这些活动都具备明显的管理特性、职权特性以及国家代表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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