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受贿罪是不是就有行贿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说,受贿罪与行贿罪成对出现,以平衡刑事诉讼中的控辩双方。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这两种罪名可能不会同时存在。 受贿罪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在其职务活动中,利用职权之便,向他人索要或非法收取财物,以此满足个人利益,并且为他人提供相关的便利。 而行贿罪则是指为了获得不当甚至违法的利益,以财物相赠予的方式,向国家公职人员进行不当行径的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行贿者在接受追究之前,能够主动交代其行贿行为,那么其可能会得到从轻或减轻刑罚的处理。 在这些情况下,那些情节相对轻缓的犯罪、对于查获重大案件具有决定性作用的人士,或是在侦破过程中有重大立功表现之人,都有机会获得减轻甚至免于刑罚的优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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