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人员不能构成贪污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而言,企业员工并不具备贪污罪的主体资格。
贪污罪的犯罪主体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其中包括在国家机关中担任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法履行公共事务管理职责的人员等等。 然而,企业员工却有可能触犯职务侵占罪。 当企业员工利用其职务上所享有的便利条件,恶意地将本应归属于公司所有的财产划入个人囊中的时候,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规模时,他们便已经构成了职务侵占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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