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贪污罪时效从什么时候算起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律领域中,对于贪污罪行的追诉时效起算点通常被认定为该罪行自实施之日起开始计算。
而这个“实施之日”,实质上是指相关犯罪行为正式成立的那一天,也即是当该行为完全符合贪污罪构成要件时,即为罪行正式呈现的那一刻。 然而,若在追诉时效期间内,贪污行为持续不断或者保持连贯性的进行,那么追诉时效的起算时间则应从犯罪行为最终结束的那一日开始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的计算与中断】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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