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犯贪污罪怎么处罚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贪污犯罪的法律惩治依据主要是贪污行为所涉及的具体数额以及其恶劣性质。
通常情况下,如果涉嫌贪污的金额数目相当大,并且存在着其他较为恶劣的情节,那么当事人将会面临三至五年(包括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还会被依法判处现金罚款。 若贪污的数量极大,且伴有其他极其严重的过错行为,当事人将必须承担起三至十年(包括三年与十年)的有期徒刑,同样是在执行刑罚期间,有可能会被纳入法定的罚金或财产冻结行列。 然而,如果贪污的数额已经达到了超乎寻常的地步,或者实施了极其恶劣的情节,当事人可能会面临十年以上(包括十年)的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同时还需要承担相应的罚金或财产没收责任。 更为严重的是,如果贪污的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无法挽回的重大损失,当事人甚至可能会被判处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同时还会被依法没收全部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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