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位行贿罪非法利益追缴怎么追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单位行贿罪中的非法利益的追缴问题,一般会经过全面深入的考量并分析各种可能影响追诉结果的因素。
以此为基础,我们将主要涉及以下两个方向:其一乃对犯罪获取的不良收益的具体形式及其范围进行详细调查,包括但不限于犯罪嫌疑人利用行贿手段,如向相关机构或官员进行贿赂,从而获得的合同项目、不合理的优惠政策抑或是违法提成等等。 针对上述形式的收益分类情况,我们将根据实际需要来区别对待:若此类收益为财货资源,便将依循法规直接予以国有化; 然而,若此种收益以非物质形态呈现,例如声誉影响力、社会地位等,则将可能选择撤销或者更正等适当方式进行处理。 在执行实施追缴措施的整个过程中,保护各方相关权利义务人的权益将始终贯穿其中,充分尊重并依照法定流程进行处理,以期达到公正公开的审查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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