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法院判决书不服怎么办且已过上诉期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对地方法院所做出的判决结果持有异议,而又由于上诉期限已过,您可以尝试向上级法院提出再审请求。
再审制度的设立目的在于对那些已然生效的存在错误的判决或裁定进行修正与纠正,并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此类案件进行重新审理及判断。 在申请再审时,必须具备特定的法定理由方可得到受理。 这些包括原判决、裁定中对事实问题的主要证据属于伪造; 决定做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变更; 以及审判人员在审理此案过程中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等违法行为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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